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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管理中财产权和集体生产活动

Property Rights and Collective Action for Rangeland Management

   Esther Mwangi(INTERNATIONAL FOOD POLICY RESERCH INSTITUTE)

 翻译:常天乐
录音整理:马菁劼,刘慧敏,刘峰,  统稿:宋增明
( 曾经草原网站根据‘天下溪’座谈会资料编辑登录 2006年11月15日

 

[提要]土地转向私有化很困难。因为每个人的财富,权利是不同的,在此过程中,每个人可能都会想获得更多资源,强者得胜,强势的人会获得更多的资源。弱视群体很难在中间占到便宜,特别是妇女和穷人。如果私有制能够起到作用,必须有一个非常有效的管理、监控的机制,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大部分没有这种机制,政府没有这种能力这样做。私有化的结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到了少数人的手里。年轻人和妇女就可能会被在利益之争中排除出来。在一些半荒漠的地带,生态的条件也越来越差,同样带来一个大劣势。所以补充,私有化带来的结果,资源可持续性也会越来越差,私有化不是很轻而易举可以解决问题的。因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牧场的管理中,采用集体化的产权制度可能会更加合适。

 

 

中国特别是内蒙古以及蒙古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曾经在一个牧区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了解到内蒙古以及蒙古的牧区的情况,这些让我与中国建立了联系,“到中国来,接触最真实的中国人”是我的梦想。

很高兴见到从事各种工作、不同行业的人关心草原事业。通过不同行业的人的关心可以从不同角度审视问题、解决问题。同样也可以从不同的人那里学到更多的东西。中国与东非与肯尼亚虽然相距甚远,但就草场保护而言有很多共同之处。所以中国与非洲之间有很多可以互相学习的机会,分享彼此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

今天的演讲主要是分享我所在国际粮食政策研究中心的一些研究成果,这些都是很多人的共同努力。

首先介绍我的同事:Elinor Ostrom (印第安纳大学)Ruth Meinzen-Dick (集体性动和产权项目部)Margaret Mackean (杜克大学),还有我的助手以及朋友Peter NdiranguLucas AndugaTimothy Tonkei。我所讲的东西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们中心主要的捐助机构是:美国女大学生联盟会、Compton基金会、世界政治研究中心以及美国科学基金会。

演讲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理论部分。主要阐述产权、集体行动以及两者在草场管理中的重要性。第二部分为实际案例分享。即通过肯尼亚少数民族部落放牧的实际生活描述对于土地集体所有到私人所有、从草场的集体产权到个人产权转化过程对于环境以及对人的影响。

商品或者资产的定义在经济学中通常有两个含义,首先是排他性,所谓排他性即限制其他潜在使用者使用此商品或者资产的能力。例如:在自己建造的房子周围造围墙,可以把外人拦在外面,或者表明这个房子属于某人。其次是独占性,例如:如果一个牧民在一个牧场放牧,那么其他的牧民就不能够在这个牧场放牧,即某个人获得的利益并不能被其他人所获得。

    经济学家以及政治学家为了更好的说明资产的排他性以及独占性用了这样的一个表格。如果一个东西既具有独占性,又具有排他性,那么它就是私有财产。再看之前的例子:你建造的房子占用了一块地,那么别人就不能占用这个地。即独占性。如果你造了围墙则别人就不能进入你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排他性。此外还有一种是公共物品,它既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独占性。。

根据物理特征区分不同资产的特性。

个人物品:比如树、羊、鱼甚至口香糖等等。比如如果我砍了一棵树,别人就无法拥有这棵树,自然也不可能从这棵树中获得利益。对于个人物品而言,即我得到了,我从中获取利益,别人就无法从中获利。

集体资产物品(也可称呼为“公共池塘资源”)。这种物品是在自然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其特性为可以独占但是不具有排他性。比如森林、草场、鱼塘等,做到排他就很难。比如中国有大面积的森林资源,很难在森林周围到一个围栏,让其他的人不能砍伐森林。若有人去砍树、放牧、钓鱼,则砍掉的树、牛羊吃下去的草、人钓到的鱼就是属于他自己,这些物品很难具有排他性。这就是自然资源的特性。也是面对资源管理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却不容易解决。

进一步澄清资产与产权的概念:

我们在说一个物品是私人物品还是公共物品的时候,物品本身的特质就决定了这个物品是种什么物品。而权益则是一种制度化的产物,不管是个人产权、集体产权还有国有产权。权益的界限都是由某个机构人为制定出来的。以下我们会详细解释以上几种产权的区别。

中国也是具有集体产权的。另外一种就是国有的或者政府所有的产权。比如在肯尼亚,森林就属于国有。其物理特性与产权并非对等,所以会产生问题。比如草场私有化可能导致草场退化或者使弱势群体的所得利益降低。集体物品具有独占性,但是排他相对很难,所以这样的资产为集体所有。

 

提问: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是否可以转化。

 

专家公共财产的概念:其概念类似于“公共池塘资源”。其特点是很难排他。比如晒太阳并不会是阳光减少,也不会让别的人享受不到阳光。

何谓产权?简言之,是一种可以获益的权利,并且获益的前提是这权力被别人认可,同时这种产权也是由权威制度来支持。所以产权也是属于社会范畴的一个概念。其概念重点在于产权是有制度来保护的。比如:有人侵权就可以凭借产权证明来进行投诉,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非洲存在一部“习惯法,Customary Law”。大概有70%的自然资源属于自然法管理范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土地所有权自然起了重要的作用。另,依然以房子为例,房子周围建造了围墙,但若没有制度来保护,即便是有围墙他人也是可以侵犯的你的权益进入你的房中。

    自然资源管理中产权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为:首先,产权具有激励作用。如:投资可以得到回报。其次,因为有了产权,人们对于资产才有相应的控制能力。通过产权,才有能力、有办法将其他人排除在外,也可以决定谁可以通过这个资产而获利,以及获利的程度如何。即拥有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决策的权利。最后,产权也牵扯福利以及生计问题。

接下来看产权的分类:

产权分为四类:私人财产、集体财产、公共财产、公开财产。其概念分别为:私人财产为某个人个人所拥有。集体财产为一组人或者一个社区对资源进行管理。公共财产即位国家政府拥有产权。公开财产即为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没有可以管理的方式,或者即便是有也很难实施管理。

权力的分支。诸如进入权、获取权、管理权、排他权。进入权,形象的比如:可否进入森林散步,可否在水里划船等等。获取权,形象地说就是:是否可以采摘蘑菇,是否可以抓鱼,即是否可以从资源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你要给你所拥有的草场种草,要帮森林进行防火则是在行使管理权。

展示各种形式财产的图片。

集体财产的优势。首先,一些资源其特质决定它们很难被分割。而这时候划分为集体财产的资源则就体现其优势。比如:在一些脆弱的环境中,如非洲荒漠、半荒漠土地上依靠雨水生存。而雨水是分布不均匀的。这样财产的分割必然会引起分配的不均匀,于是集体所有就能更好的平均这些利益。其次,更具有公平性。即对于相对的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则可以使他们更容易获得在公共财产中应该得到的部分。同时,管理效率也会更高。

集体财产具有优势同时也是存在其劣势。

首先,公地悲剧。其理论阐述的是在物品为公共所有的时候,每个人都希望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如,草场为集体所有,则牧民会希望越多自己的牛羊来吃草越好,若不这样别人也会这样,那么自己就相对吃亏了。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若不限制就会因为过度放牧引起草场退化。

但这种公地悲剧并不是会随时随地出现。公地悲剧的概念首先强调的是人具有私心。所以应该自律,限制自己的行为。哈丁的理论中也讨论过人们可以在一起制定限制人们行为的规范。公地悲剧不是不可避免的,牧民也不见得总是过度放牧。但大多情况下,资源对于人们很重要的时候,人们也会制定相应的规范来如何利用资源。哈丁的理论基础在于具有独占性而无排性的时候则有政府所有或者进行私有化。有人提出:公地悲剧在集体产权中不见得会出现,往往是在一种公共产权中才会出现。但此处强调的是在一种开放资源中。所以很多人说公地悲剧更好地称为是开放资源的悲剧。开放资源中,无法可依或者有法难以实施,那么在开放资源中需要如何做呢?

1.通过资源使用者进行协调,制定相应的规则,策略运用于使用、管理以及改进资源使用中。

2.每个人都同意且遵守这个规则。

3.使用者同时通过也要使制度得到发展,同时来监督其他的人。对于违法的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公共资源私有化时会出现的问题

之所以做这个研究,是因为很多人过于重视私有产权,认为这是管理自然资源的最好方法。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管理资源私有化是最有效的办法。但其实并不是产权私有化在所有情况下都会产生我们想要达到的结果。当财产私有化时首先要划清界限。划分清楚权力的范围。很多国家所有权是需要由政府部门进行认定的。制定界限和拿到证明在肯尼亚是一件很昂贵的事情。所以尽管很多经济学家主张私有化,但是权力划分之初是个浩大的工程,需要有相应的资金作为支持。另外经济学家在告诉你这个事情的同时并不会告诉你这件事情最终需要的成本。

私有化还需要做到平均化。可是这并不容易。比如划分草场,草场并不平均,同时草场上每个地方的降水量也是不平均的,这就注定每个人得到的草场的生产效益不尽相同。所以还是需要大家商量决定。但这并不容易。

要把草场私有化,就注定有些人得到这块地,它的生产效益比较好,其他人生产效益会比较差。所以最后,大家一起商量怎么样更好的划分这的地,使得生产效益更好。但是这个做法难度很大,经济学家在推广这种私有化模式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也没有把这个因素的成本考虑进去。还有就是资本的问题,前面说的平等性问题,比方说在非洲,有些人登记的时候就只有男性登记了。虽然只有男性户主登记了,但是一家里面并不是只有男主人使用这片草场拥有这资源,在这家庭里面他还有妻子,孩子,是指还有其他家庭成员要靠这片草场生存,所以,在分地的时候,因为制度上的原因,只有他的名字在协议上,这是比较危险的。为什么危险呢?因为他的名字在这片地上,他就有所有权,有权力把这片地卖掉,其他人没有权力说什么。如果他个人把这块地卖掉,那么其他仰仗这块地生存的人怎么办呢?因此,我们使用集体产权的概念, 就可以减少不平等情况的发生,这点就是私有化制度所不可能做到的。那么对于集体财产还有哪些威胁因素呢?在非洲最大的问题就是国有化,比方说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或者森林保护区。还有由于人口增加,他们需要更多的耕地。

 

提问:为什么你认为把它变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是对公有制的威胁,在过去,中国的森林保护区已经有2000多个了,那么这个问题是对谁产生威胁呢?

 

专家如果国有化的,就是国家财产了,属于政府。对那些生活在这些土地上的人,对他们的影响是什么呢?(他们就失去了这片土地)。这个问题也是肯尼亚面临的主要问题,因为建立了很多自然保护区,有马赛部落生活在那些土地上。马赛部落人原有的土地变成了自然保护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现在很多国家想土地国有化,建立国家森林保护区,但是他们没有钱,没有对资金的有效管理,就酿成新的问题和悲剧。在很多地方,城市化进程也是对国有化的威胁。就像刚才说的,我们现在应该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进行合作,原来我们说的合作协调都在使用者内的协调,国家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上并没有那么协调,反倒是住在当地的人,更了解当地的情况,提出过更有效的信息进行管理。所以现在有个上升的趋势,就是在亚洲,很多国家是和当地的居民一起合作,无论是临时管理草场或是森林。还有一些国家把国有化的草场再还给当地居民。还有些东非国家,比如说乌干达,已经在国家层面上承认,集体财产权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并把其写入法律。所以政府部门越来越意识要解决这个问题,意识到集体财产权的重要性。

 

提问:为什么讨论公共财产时,我们一直是在两个范围内谈论,国家和社区,但是在中国有一些第三者,强大的利益集团,比如说企业,地方政府,社区的大户,把这个因素谈论进去的话,就复杂了。

 

专家我们需要把物品本质的私有特性和产权分开来看。公共自然资源很难排他,但有很强的独占性,比如森林。森林的产权有不同的形式,可以是政府,个人,社区。所以所有权与物品本身没有特性。物品特性和产权的特性要区分开。但是我觉得,它必定是一个第三者,我觉得在国家和社区里边都有利益团体,“天下乌鸦一般黑”。但是我感兴趣的是,它想变坏,系统为什么不能控制,我想听到他的案例,因为我想病毒它是存在,但是怎么控制,我是关心这个问题。但是我非常同意你说得“利益团体”,为什么“占地”,我经常听到我们的?说“什么都是外来的:外来户,外来什么什么什么的”,他是已经有一个很清楚的界限,谁是“我”,谁是“外”。但是这个“我”和“外”怎么定?

 

讨论:专家,我占用5秒种啊。其实我觉得我所谈的问题恰恰来自于什么呢,比如说啊,我们草场承包的合理性,原来我们假设他的草场承包合理性在哪啊,假设草场承包以后,它可以保护草场,可以提高牧民的积极性,现在很多很多证明这个假设是错的。那现在大家基于什么假设的啊,是如果我不把这草场承包到户,就让那些干部、政府来的人都给打跑了……

 

讨论:她所反映的这个事情恰恰说明中国现在土地的产权不明显。

 

专家:下面我会快一些,有更多的时间供大家一起讨论。现在看一下,在肯尼亚马赛地区他们的草场是怎么来分的,看一下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以及结果。肯尼亚是东非的一个国家,国土面积不到100万平方公里,3400万人口,人均GDP1100美金,这个国家虽然很小很穷,但是他的内部国土面貌还是非常不一样的:有平原、山、湖,这个国家临海地区海拔是0米,到最后高原海拔有5000多米,这其中有很多很有趣的地貌,像峡谷啊、河流啊、湖泊啊……说到土地使用的话,可耕地面积只有8%,长期能够种庄稼的只有0.97%。这个数据是美国中央情报局从肯尼亚政府那里得来的,应该比较可靠。其他国土占91%,其实很多别的地方都是草场,但是他们用了“其他”(这个词),来表明他们并不在乎“其他”这个地区是什么地貌,这其中就有很明显的偏见和歧视,这就是马赛地区的情况。他们放牛也养羊,右下脚这张图可以看到他们的家,这个地方也比较干旱,四五百毫升的降雨量,他们的这块土地是由马赛人集体所有的,1968年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种所有制,也是为了保证,肯尼亚的土地安全性,为了提高土地的质量,草场的质量,同时也要降低在上面牲畜的数量。因为有人说马赛人使自然环境有所下降、退化,所以他们必须要做这两件事情,所以到1979年他们划分出52个地区,这52个地区的数量和大小都不太一样。

在肯尼亚进行草场登记的时候,永久性居民只登记了家里的男性户籍。他们就一起拥有所有权。在他们小组里,会选出候人代表。委员会就会对户籍进行管理。他们之所以同意接受集体所有制,并不是他们喜欢,而是因为他们只有接受集体产权的所有制,才能阻止国家从他们身边把土地夺走。同时国家也承诺对他们进行一些基础设施的开发,特别是水。从1985年开始,他们就开始不断的划分小的区域,在区域内部又划分出小的区域。当时的50多个区域,现在只有5个没有被划分成更小的。

为什么人们希望在可耕地的地区把土地越划越小?因为这里面有一个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他们祖祖辈辈在草地上放牧,为什么会觉得把土地划分成小区域对他们有好处?其实是比较矛盾的。首先,做研究的时候,发现两个问题。其中一个是做实际调查的时候经常会发现的问题,在采取集体行动时经常会出现,即内部治理的问题。比方说,管理委员会没有办法控制牲畜的数量。因为:传统来说,牲畜是个人所有的,这是一种习俗,所以你不可能给别人说,你要减少牲畜数量。管理委员会都是富人组成的,他们比较排他,不允许别人在这个地上放牧。当地的传统,牲畜的数量是权势和富有程度的标志。所以就出现排他的现象。为了利益,那些管理委员会就会让外来的人在土地上放牧,但是外来的人并不是部落原来的成员。换句话说,这土地原来是集体所有,这些新进来的人,土地并不是他们的,只不过他们和管理委员会是他们的朋友,把外面的人带进来放牧。但是如果把视线放远一点,会发现其中有历史原因。肯尼亚在历史上曾经是英国殖民地,英国人派了很多人来考察土地,对外来户进行定居,把某些马赛人游牧的土地圈起,作为白人的定居地。还有,后来没有这样的国家公园,还有别的少数民族,人口很多,跑到马赛的土地来,他们的土地质量比较好,经济发达。这个情况中国可能也会有。

原来不在这个地方的人,在马赛,想把土地私有化,这是保护自己权益比较好的办法。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各种因素在马赛起作用,很难用某一个经济模式来表示。所以这个问题要考虑很多因素,历史性的,政治的,社会学方面,这样才能够很好的研究这个现象。这些土地越来越小,不停的分割,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这个不断分割的结果是,大部分人拥有的土地,比集体所有权的时候少,是一小部分人占用了更大面积的土地。那些有钱的人混入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因此就会拥有更大面积的土地。我觉得和中国情况不一样,中国好像土地比较平均。不公平的事情发生以后,不能坐以待毙,决定采取行动。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机构,来维护抗议这种行为。他们通过不同的渠道,例如管理委员会,长老会,政府部门管理土地的办公室等各种渠道,最后他们会付诸法庭。但是他们所有这些行动都没成功,可能因为各种势力互相勾结。在马赛,很多不公平的现象发生,觉得不公平,想要奋起反击,但是都没有成功,他们还是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不管怎样,人们还是要继续往前走。所以我们所做的研究是看人们在实际操作中,到底做哪些事情。研究发现,原来公用的土地,一块块分包到每个人,只对这块土地有所有权,后来有的个人又把这些土地整合起来。最后,他发现,那些牧民会和邻居家人朋友一起放牧。在放牧过程中,可能会在土地的不同部分轮流放牧。为什么这么做呢?原因是规模效益,集体所有土地越大,就可以在不同时间去不同的地方放牧。那么,想找出来为什么人们这么做,要把土地整合到一起,研究当地的生态问题。他发现从重新整合的土地比属于个人的小的土地要好很多。那么土地分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虽然这是马赛当地一个很小的案例,但是世界各地都可能发生,背后的动因,结果,逻辑关系可能是相通的。

结论:

土地转向私有化很困难。因为每个人的财富,权利是不同的,在此过程中,每个人可能都会想获得更多资源,强者得胜,强势的人会获得更多的资源。弱视群体很难在中间占到便宜,特别是妇女和穷人。如果私有制能够起到作用,必须有一个非常有效的管理、监控的机制,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大部分没有这种机制,政府没有这种能力这样做。私有化的结果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到了少数人的手里。年轻人和妇女就可能会被在利益之争中排除出来。在一些半荒漠的地带,生态的条件也越来越差,同样带来一个大劣势。所以补充,私有化带来的结果,资源可持续性也会越来越差,私有化不是很轻而易举可以解决问题的。因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牧场的管理中,采用集体化的产权制度可能会更加合适。

                                                      20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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