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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建设要符合生态规律
——沈孝辉 
2003年在“曾经草原——内蒙古生态与游牧文化展”论坛的讲话

 

    这几天,我跟达林太、恩和、额尔敦布和、刘书润,还有乌云巴图等等,这些真正懂得草原的学者,进行了一次学习和交流,受益匪浅。我希望能和他们建立一个长期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因为过去我也曾关注过草原,那只是在生态退化研究上;我现在发现那时的研究存在很大问题,就是只谈生态,不谈文化。只谈生态,不谈文化,那么生态其实也是谈不清楚,更无法深入下去。这次活动给我的最大教益是认识到游牧文化是草原的保护神。我想,有这几个问题,同大家一起探讨。

 

一、关于发展人工草地的问题

  在内蒙古的草原建设中,为了提高载畜量,一些地方的做法是发展人工草地。我听到不少蒙古族学者的反应是在内蒙古发展人工草地是不成功的。为什么这种草原建设反而加速了草原退化呢?因为这种方法是学荷兰和新西兰的。但荷兰、新西兰的降水量是我们内蒙古草原的好几倍,内蒙古降水量多的东部地区,也不过300400毫米/年,属于干旱、半干旱草原。当地的牧草是经过自然选择的最适宜品种,不需要管理生长就很好。可是破坏了这种原生草去种植人工草,而人工草并不是适宜品种,它需要人工强制性的措施来维持,才能继续生长下去;一旦水资源或资金不足,那么这种草地会被自然选择淘汰掉,这就是为什么“草原建设”加速草原退化,因为它违背生态规律。听说内蒙不仅是买了荷兰、新西兰的非适应性的草籽,就是本土调拨的牧草品种也存在区域性差别,例如在草原上飞播的是调拨外地的种子,也存在着非适应性的问题。达林太 举了一个例子,他说紫花苜蓿在草原西部荒漠草原有很强的适应性,可是它在呼伦贝尔草原就没有适应性。那么把紫花苜蓿从西部调到东部来种,结果又是失败。为什么有很强本土适应力的品种,如黄花苜蓿不去推广,不去种,非要异地调拨那不适应的品种,这是不按科学规律办事。自然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与愿望为转移的强制性,飞播的失败其策划是就已注定。可是很奇怪,虽然 用大量的钱搞这种飞播失败了,可是在统计表里草原建设的亩数还是增加了,而且一级一级报上去。达林太先生有一个统计,八五期间内蒙古草原建设每年是2000万亩,到九五期间每年是3000万亩,到了2000年时就是5000万亩,这样我们近三十年来草原建设的面积应当是四亿亩,即2700万公顷,或者是27万平方公里。就是说紫花苜蓿移到东部来种虽然是失败的,但统计数字仍然存在,仍可做为功劳和政绩。使用这种统计方法统计的草原十三年的建设 是四亿亩,或者是27万平方公里。这27万平方公里意味着占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的1/4。这是公布的一组草原建设成绩的数字,同时还有另一组数字就是我们这次展览引用的。这个数字是经过调查出来的,也是权威的。这个数字是内蒙古草原沙化、退化的面积已达5.66亿亩。那边建设4亿亩,这边退化5.66亿亩,约占内蒙古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3,并以每年31.45万公顷的速度继续增加。如果纸上谈兵的话,草原建设速度的确很大,但没能遏制草原的沙化,反而加速沙化。我并不反对在内蒙古水资源条件良好的地方适度发展一些人工草地,以提高载畜量;但是不顾条件大面积发展,既违背了生态规律,又破坏了生物多样性,这种“生态建设”,实为破坏生态。

 

二、关于在草原上植树造林的问题

  这个问题涉及到我们林业,但我不能只站在林业角度看问题,而只能采取一个中国环境与发展全局的高度。作为一名学者,要实事求是,对就是对,不对就是不对,不能为了部门利益信口开河。有人认为植树造林是草原生态建设的首选工作,草原建设第一项是植树造林,其理论根据是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的确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这点我同意。所谓主体可以比喻成一个人的骨架或是一栋楼房的骨架,没有骨架是支撑不起来的。但是光有骨架是不够的,城市的主体是楼房,但是在城市公园里不能改楼房,城市公园的主体是绿地,你如要在城市公园里也要建楼房那是很荒唐的。可是我们就是这样,以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为由非要到草原上种树,这在逻辑上讲是说不通的。在内蒙古东部的大兴安岭有森林,是樟子松和兴安落叶松,在大兴安岭余脉、科尔沁草地和浑善达克沙地过去也有过森林的分布,现在还存在一些树林和稀疏的森林景观,比如沙地云杉和榆树。在在哲盟科左后旗的大青沟至今还有一片几千公顷的天然混交林,有水曲柳、黄菠萝等这些非常珍贵的树种。如果你在这些原来有森林的地方种植乡土树种,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是在所有地方,不管能种不能种,也不管长得好还是不好,都种清一色的杨树,老百姓管它们叫做“杨家将”。我们北方是“杨家将”,南方是“沙家浜”,东南沿海是“马家军”,都是这种纯林的一统天下。在草原上种树成本很高,一年要浇六次水,每浇一次水就要100块钱,而且你必须年年都得浇,一直浇下去。缺一次水,树就会死,前功尽弃。所以在这种不适宜种树的地方种树,等于给自己背上卸不掉的大包袱,而且生态效益很差。从内蒙古的海拉尔往西,铁路两侧,是呼伦贝尔草原的一条沙带。这个地方尤其不适宜种树。我去过这个地方,看到的树是老头树,几十年也长不大,我就问额尔敦布和老师是什么原因。从保护铁路的角度出发,种树防止沙漠的扩展,应当有作用,但是为什么在这个地方种不活,铁路沿线是有水的。额老师说:“这块土地下有钙积层,钙积层上有土壤。树小时,树还可以长,可一旦小树长大了,一二十年以后,它的根穿不透钙积层,那么这些树就要衰落死掉。可是,树死了也还是要再种,种了死,死了种,如此循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为官一任还是可以活的,至于过了几年他走了那就不管了。以后的继任者再接着种,这是属于政府短期行为的原因。内蒙古的草原专家认为在干旱草原上种树非但不能改善生态,还加速水分蒸发,加速草原干旱和退化。这话我们林业上有些人不爱听,尤其是说到草原上的每一棵树都是一个抽水机,把草原的水都抽干了,有些人就更不爱听了。但是我觉得爱听不爱听都得听,如果人家讲的没道理,那你怕什么呢?恐怕还是人家讲的有道理。当然是不是这种情况,有没有严格的科学数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我们对待每一件事情都需要科学的、严谨的态度去对待它。依我所见,降水量在350mm以下的干旱、半干旱草原和荒漠地带,生态建设应以恢复灌草为主,不适合种树。在自然环境中它都长不出树来,你费那个劲干什么。当然,降水量350mm以下不是一个绝对数字,因为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我看到了降水量只有几十毫米的地方照样长树,为什么长树?因为地下水位高。为什么地下水位高?因为有内陆河——塔里木和和其他河流。所以这个降水量350mm不是绝对的标准,绝对的标准应由大自然选择。大自然选择了树,那么这里就应该恢复森林,大自然选择了草,那么这里就应该恢复草原。除此之外种树要用乡土树种,应为乡土树种具有适应性,而不能是一刀切的单一树种。要掌握两个原则:一是易乔则乔,易草则草,易荒则荒;二是适地适树适种源,这是科学态度。

 

三、关于饲料地建设问题

    饲料地建设也是各级政府搞草原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在草原上种粮食喂牲畜要付出很大代价,而在经济上有多大收益也值得怀疑。首先牧户没有耕作的技术,只能雇外地人帮助种植。草原承载人口能力低,结果,饲料地建设又增加了草原人口。草原改饲料地后,原生植被毁掉。耕作使土壤下面的沙子翻了上来,风蚀又把表层 细土吹走,造成沙化。饲料地的收获是短期的,而草原的退化是长期的。平均开一亩地要影响三亩的草场。内蒙古的牧户现有47万户,现行的政策是搞了围封转移后,允许每家每户开30亩(2公顷)饲料地,那么这47万户就意味着开1440万亩(96万公顷)。我觉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实施退耕还林还草 工程,内蒙古正准备退1440万亩耕地。退1440万亩耕地,再开垦1440万亩草地变耕地,周而复始,令人不可思议。开垦百万亩饲料地是分散的,在草原上遍地开花,比集中连片的开垦破坏性更大。草原上搞饲料地得不偿失,一是土壤中的有机质本来就不高,二是水资源供应不足,农作物会把草原土壤多年积累的有机质和土壤肥力很快消耗掉,土地就再也没有生产力。所以一般只能打三年粮食,三年以后粮食产量逐年递减,最后收的没有种的种子多,只好撂荒。然后牧户优惠再找一块草地重开饲料地。因此我对草原搞饲料地的正确性表示怀疑。达林太告诉我,鄂尔多斯市近几年发展浇灌农业,它要求每户两亩水浇地,种玉米。可是鄂尔多斯市地处鄂尔多斯高原,高原没有地表水,地下水位也很低。于是他们只好到处找水打井,结果造成地下水位更加下降,草场更加干旱退化。这项作为扶贫的主要措施结果使牧民更加贫困,因为全市四个牧区已有两个不能使用,不得不完全禁牧,转移成舍饲养羊,还有两个牧区勉强维持。我觉得我们在制定政策、措施、规划时,总是忘了400mm这条降水线,这条大自然划出的界线。这条分界线是天然的森林与草原的分界线,也是人类的农牧分界线。千百万年,这条线两边的植物各有各的适应性,不会互相逾越。而历朝历代,具有农耕文化思维方式的人,总不把草原当做草原,而当做低价乃至无价的荒地,非要开垦而后快。这种思维和心态不仅是对草原生态的不了解、不尊重,也是对草原(游牧)文化的不了解、不尊重。

 

四、关于牧民承包草场、定居放牧

    自古以来,蒙古高原牧民生产生活的最大特点是游牧,逐水草而居。这种游牧的习惯并不是牧民的浪漫与嗜好,而是他们处于干旱、半干旱的脆弱生态环境决定的。只有游牧才能取得人、畜、水草三者之间的平衡,实质是对草原的可持续经营。我们今天叫的震天响的可持续发展,其实在游牧民族文化中已实施几千年,然而这种游牧却被视为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划上句号了。据统计,在内蒙古游牧变定居已达到95%,那么定居对草原生态、草原民族有何影响呢?过去择水草而居,草原不会发生退化,如今以水井为圆心而居,小面积的反复践踏,向四面八方拓展着无草化,即荒漠化,反而是一种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应该指出的是,我们的土地承包制在农耕区是成功的,但把农区的经验硬套到牧区就不成功。为什么?因为牧区的 文化与农业文化有很大差异。小农经济自古以个体劳动为主,农户是农业经济的基本单元;然而牧业就不同了,牧民自古相互之间存在密切的合作关系。农户关注自身的财产和收入,因而适合于土地承包制;而牧民关心的是整体利益,对大家有用就关心,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则不重要,所以牧民经常在大范围 协作,对草场也实行大面积保护。草场承包以后,这种协作关系就被大大削弱了,而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也给牧民传统文化带来猛烈冲击。我认为,要对草场承包、定居定牧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目前的做法肯定是存在很大弊病的。

 

五、关于围封转移和生态移民

    生态移民 开始叫做生态移民工程,可见这种工作带有扶贫性质。内蒙古一些草场有些已经严重沙化,寸草不生,彻底丧失了人畜生存的基本条件。虽说牧民故土难离,但除了围封转移已别无选择。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往哪里转?如果在牧区舍饲圈养集约化经营,目前资金、生态条件都不具备。如果移民到农区,数量少的话可能还行;但数量太大的话,可能引起新一轮农牧矛盾。二是法律问题,由于围封转移把牧民迁出去了,那原来牧民承包的草场30年不变的政策是否继续有效?这个问题必须由政府部门明确。我认为,一般来讲生态移民只能作为生态恢复的权宜之计。因为大多数情况下,生态恢复后,牧民还要返回家园重操旧业。然而听说有的基层官员趁围封转移之机,以极低的价格买断牧民承包草场的使用权,造成牧民有可能在生态恢复之后失去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所以必须要在政策执行中 给牧民安全感,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保证:即凡是围封转移的牧民回来后仍然有权继续承包经营他们的草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花招剥夺他们的承包权和使用权。通过对上述牧业政策误区的分析,我有一种感觉,这些政策的制定似乎是以几千年农耕文化为基础的农业民族的一种定向思维,不是代表牧民的人制定出来的,所以才会把具有巨大生态效益的草地视为荒地,一次又一次在草原上乱开乱垦,使得农牧交错线远离400mm降水线,不断西扩北移;而 把本来与大自然相互和谐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视为落后的生产方式通过草场承包、定居放牧的措施力图加以改变,草原(游牧)文化渐渐远离本源,在现代化、全球化冲击下,最终溶入所谓主流社会。当然,也有人认为这不足虑,是历史的潮流,民族的进步。对此我不敢苟同。

    下面有几个问题想和大家一起探讨,因为我自己也没有考虑充分,研究草原对我自己来讲是个挑战,我希望这种挑战能够使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如果不懂得当地的生态的特点,不了解在这种生态条件下时代传承的土著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丰富内涵,即便出于发展经济的良好愿望也会适得其反,即破坏了生态,又破坏了文化。举两个例子:一个是我经常讲的阿尔泰山的例子。在新疆阿尔泰山有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叫哈纳斯,那里居住着蒙古族的一个分支,叫图瓦族。这里被誉为东方的瑞士,虽然未被 列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但我认为这里的自然与文化价值足以使它位列其中。1984年我到哈纳斯考察,发现一个问题,在这到处风景如画的森林草原上没有看见一个树桩。这使我格外惊讶,因为我想当地的牧民在这里生活好几百年了,他们要盖房、建桥、生火,不可能不伐树。后来我到图瓦族家中访问,发现他们家里没有向我们东北林区那样成堆的木柴垜。我询问保护区的同志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同志是个汉人,他以非常轻蔑的口吻告诉我:“嘿,他们懒得很!有一天用的,就不准备第二天的。”我恍然大悟:这就对了!他们不过多的向大自然索取,大自然才保持如此完好。如果都像我们农耕民族这样掠取财富的话,哈纳斯还能保持如此美丽的风光吗?七百多年丝毫未被破坏啊!什么叫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表现为经济就是一种文化,根植于我们对大自然的理念,反映我们与大自然和谐的关系。文化必须与自然和谐统一才能实现发展。与自然对立的文化,动辄改造、征服、战天斗地的文化,必然遭到天怒、天谴,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即使这种文化具有更高的科技和物质财富,我们能称之为先进的文化吗?我表示怀疑。

    人类不同的文化有先进落后之分吗?我认为科技有先进落后之分,文化没有先进落后之分。每种文化都有长有短,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才能构成人类的整体文化。从科学技术、生产技术上来说不同文化有先进落后之分,但不能以单一的经济和科技的标准作为衡量某种文化高低的指标。黑龙江大海林子林业局,他们过去用机械化作业,用拖拉机集材,每一条拖拉机集材道都是一个侵蚀沟。 只因为把地表植被、土壤结构破坏了,每个拖拉机道就变成了一条流着黄泥的小溪,水土流失非常严重。自从我们搞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林区人增加了生态保护的理念之后,当地的科技人员和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就采取了古老的生产方式,用牛爬犁集材,冬季作业。这样就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破坏很小。那么从生产方式来看从机械作业倒退到手工作业,似乎是一种落后,但从生态保护上看,这是一种进步。所以不能简单地用生产力先进还是落后来看这些问题。用生态标准衡量草原文化、游牧文化,它确实有一定的先进性或者说优越之处。特别是草原文化和游牧文化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物质财富之间的关系上更加优越。草原牧人的感情是丰富的,精神是充实的。他们没有或极少发生偷盗、抢劫、杀人越货等所谓的文明社会现象。反观我们工业文明的产物——都市文明,则充满了自私、贪婪、冷漠以及由此派生的形形色色的社会犯罪。从根本上说,这是都市人远离和久违了大自然母体和本源 ,他们在精神世界里偏途演化,畸形发展的结果。

    第二个例子:20世纪70、80年代,巴西政府出于加速亚马逊地区经济发展和使当地土著印第安人尽快融入现代社会这么一种考虑,实施了一项不叫扶贫工程的扶贫工程。这个工程就是把印第安人从原始森林中大批迁出,让他们进入工厂成为文明社会中的工人。此举从动机上看不能说政府的愿望有什么不好。但他们帮助土著居民脱贫致富的行动恰恰毁灭了印第安人的传统文化。从亚马逊原始森林进入工厂的印第安人就像被 捉进鸟笼中的小鸟。在丛林中他们是自由的,是大自然中受尊敬的成员,但在工厂里他们是不自由的,成了机器和白人管理者的奴隶。两种文化的巨大反差,引起了印第安人的精神崩溃。结果年轻人纷纷自杀,而妇女拒绝生孩子。因为妇女不愿意看到她们的后代生活在城市和工厂的牢笼之中。与此同时,当把印第安人 赶出森林时,木材商和不法之徒却趁机而入,亚马逊原始森林遭到空前浩劫。这种情况引起了国际社会极大关注,后来巴西政府采纳了学者们的意见,纠正了这种强制移民进行同化的做法,每个印第安人都划几公顷森林作为保护地,永不准开发利用。这样一来既保护了印第安人传统文化又保护了亚马逊原始森林。从这个事例中我想我们政府的扶贫工作不能一刀切,一个标准。人均达到几百元是否科学,什么叫贫,什么叫富。不同民族不同的人对贫富和幸福的理解不同。用工业文明、农业文明的定向思维看游牧民族,你认为他们没有彩电、冰箱、电脑是穷,可他们怎么想,你并不知道。我觉得我们不少 富人虽然腰缠万贯,但精神世界极为贫乏,穷得只剩下了钱,难道这不是一种贫困吗?他们更需要扶贫,精神的扶贫。所以我觉得对贫困的理解,不要局限于物质。而且在物质这一块,也不要一刀切。牧民也希望提高自己的文化,然而要在民族文化的基础上,顺其自然,搞让他们能接受的提高,不是设计一套和他们的文化相脱离的生活方式的提高。

    说到这儿,为什么要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因为我们不知道人类未来还会遇到什么,用什么办法解决,人类的出路何在。现在工业文明的弊端和问题已层出不穷,这个工业文明是否能够继续下去?我认为不能继续下去,它一定会被一个与自然更和谐的文明 形态所取代。人类的出路何在,我认为用一种文明一种文化肯定回答不了,解决不了。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说过一句话,生态问题的严重性暴露出人类道德的深刻危机。日本一个哲学家叫山原猛,他说现代化有两大问题,一是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全球生命维持系统质量下降。二是道德沦丧,物欲横流,内心崩溃。后一个更加可怕,它使人人都变成了欲望之躯。当工业文明这条路走不通时,我们人类也许会发现存在一种过去曾被认为不那么先进的文化能够解决人类面临的困境。这种文化不仅会引领我们与大自然重修旧好,而且会引领我们走出道德危机。

(作者为“自然之友”会员)
(感谢志愿者周霆整理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