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土地财产 权力生效和草原保护——以北方草原为例)

 

主页 中文主页—集体土地所有权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可言!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BU9IS3T0517MCCP.html

 

  财产权的观念,是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自然史而形成的。

  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享受财产权是人能够生存的一个重要特征。失去了这个特征,人就有可能被贬低到动物的地步上,人的自由和生命就可能危在旦夕。

  享受财产的权利是人成为人的要件之一,是确保人被当人对待的基本权利。

  从这种意义上说,完全有理由把财产权看作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或者说,天赋的权利。

  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在“你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与“我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之间有一道明确的、由法律和习俗所规定的界限。

  取消了这条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取消了人类文明自身。

  “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显然不是文明的正义逻辑,而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没有财产权,抢劫与掠夺就是英雄的壮举。所以,财产权是道德与善行的催化剂,是野蛮与文明的分水岭。

 

  不可偷盗……不可贪爱邻舍的房屋、妻子、仆人、婢女、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二十章
 

  “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就没有正义”,哈耶克认为这句话所反映的真理像欧几里得的几何定律一样颠扑不破。财产权受到同等的公平保护的程度越高,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完善的财产权利是一切先进文明的道德核心,是个体自由不可分离的部分。财产权是人类文明特有的标识。失去了这一标识,人类将回到野蛮蒙昧状态。财产权使正当地占有财富的欲望合法化。

  既然财富与财产权同人类的文明如此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起着如此巨大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否定了财产权的正当性,也就无疑是卸掉了人类文明的推进器。

  可以说,哪里没有财产权,哪里强权就压倒正义,哪里野蛮就压倒文明。

  在休谟、斯密、弗格森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看来,对财产权的认可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开端。斯密发现动物无法用手势或语言在“你的”与“我的”之间划出一道界限。

  弗格森则明确地把野蛮人定义为没有财产权观念的人。道德规则可以说是人类文明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

  在休谟看来,调节财产分配的规则是人类道德的核心。如果自由的人们想要共同生存,相互帮助,不妨碍彼此的发展,那么唯一的方式是承认人与人之间看不见的边界,在边界以内每个个人得到有保障的一块自由空间。这就是财产权利的起源。

  保守主义认为财产权很重要,同时也乐意接受享有财产权所带来的道德与法律责任。

  财产权是道德孵化器,它孵化出个人责任、正直、教养、思考与行动的自由。财产权制度的确立,是人类文明的合作方式的开始。

  财产权的确立和保障是先进文明的道德内核,只有野蛮时代的人才不知财产权为何物,因而也不会去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在现代社会只有骗子、小偷、强盗、土匪、蟊贼才不尊重他人的财产权。

 

 

 

   
 其他: 

 陈继群-《 内蒙古草原地区集体土地产权的研究 1982-2009 》